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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按月领取)办理指南

【编辑日期:2017-02-24】 【来源: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关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按月领取)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

  2、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二、 办理条件

  在阿坝州社保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规定缴费年限。

  三、办理程序

  1、到州社保局退管科审核登记出生时间、参工时间、在州工龄、享受增发养老金依据;

  2、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个人人事档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

  3、到社保局统筹科审核打印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信息表;

  4、到州社保局退管科计算基本养老金、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

  5、企业经办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交退管科存档。

  四、所需资料

  1、个人人事档案;

  2、身份证;

  3、照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4、提供退休后在居住地农行开户的存折号或卡号;

  5、享受增发养老金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独生子女证》、省以上劳动模范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进步奖的证书、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聘书等增发项目)。

  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特殊工种、因病退休(退职)、工伤退休、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的,须经过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承办单位

  阿坝州社保局退管科

  电话:0837-28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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