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服务 > 户口办理 > 办理材料 > 引进人才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编辑日期:2018-03-15】 【来源:】 【关闭】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

《入户申请表》下载

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进入川内各地区人员联系函(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技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社部门出具)

查验原件。

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