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护照办理

业务事项

护照办理(因私出国)
首次申办普通护照
护照换发
护照遗失、损毁补发
护照项目变更加注
港澳通行证办理(因私)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商务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探亲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逗留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旅游
◆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其他类
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办
内地居民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定居

办理材料

依据申请人自身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但办理地点相同,都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居民户口簿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
页和首页复印件并需要加盖公章
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
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
上提供)

温馨提示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流程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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