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残疾人申领生活补助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等资料到乡镇残联办理申请生活补助手续。
2、乡镇残联对申领生活补助的老年残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有固定的社会养老保险收入,汇总后公示,公示无误后由乡镇政府签章报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3、县残联审查汇总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每年8月10日前各乡镇残联将老年残疾人补助名单交县残联进行审核,县残联将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在每年的10月1日前发放到老年残疾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