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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寨沟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3-13】 【来源:】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九寨沟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

九寨沟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阿坝州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九寨沟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区,“5·12”汶川特大地震、“4·20”雅安芦山地震、“8·8”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山体稳定性降低,不良地质活动加剧,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繁。经排查,全县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776处,其中:泥石流233处、崩塌305处、不稳定斜坡102处、滑坡136处。这些灾害对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潜在威胁。

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

我县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我县地处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的大地貌单元过渡的深切割高山峡谷地带,山高坡陡,地层岩石破碎,不稳定斜坡、松散堆积层、高危高位危岩体、地震形成的碎屑物等是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采矿、工程建设削坡、爆破、加载、弃渣随意堆放等活动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主要人为因素。此外降雨的空间、时间分布不均等极端天气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三、2018年汛期气候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气候总趋势预测

预计2018年平均气温较历年正常略偏高,年总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冬季(1~2月)气温略偏低,降水正常,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春季(3~4月)气温较历年正常,降水正常略偏多,有1次弱的低温阴雪灾害性天气,牧区及农区高半山有轻度雪灾、冻害发生。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在5月上旬,冰雹、雷电频次较常年偏多;初夏有夏旱发生;盛夏(7~8月)有伏旱发生,较历年相当;主汛期(6~9月)有阶段性暴雨、洪涝发生,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较历年偏强;初秋(9月)阴雨天气较历年相当;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中旬;11~12月火险等级偏高。

(二)各月、季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1月气温正常,降水量正常;2月气温正常略偏低,降水偏多;3月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少;4月气温接近常年,降水正常略偏多。2018年冬季(1~2月)有高火险天气出现,火险等级偏高,春季(3~4月)有1次弱低温阴雪天气,牧区和农区高半山有轻度雪灾、冻害发生。5月气温偏高,降水量基本正常,6月份气温正常,降水量正常略偏多;7月份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量正常略偏多;8月份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9月份气温偏高,降水量正常。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在5月上旬后期;6月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后期,有暴雨洪涝出现,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偏强;9月前期有一段秋季连阴雨天气,强度较历年相当;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有15~20天伏旱发生,伏旱强度较历年相当。10月气温略偏高,降水量正常;11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量偏少;12月气温正常,降水量偏少。2018年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中下旬。

四、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除一些小规模崩塌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分布规律不明显外,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9月)。每年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汛期(5~9月)是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沿江(河)流域区域河谷及坡岸、旅游景区(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区域,其余区域为次重点防范区域(见九寨沟县地质灾害防范分区表)。

(三)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和集中安置点,特别是学校、医院、景区、厂矿、大型商场等人口集中地和交通干线沿线。

(四)重点防范灾种

泥石流、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

五、防治措施

(一)健全机构,长抓不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抓好、管好。要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和完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重大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落实专人负责。要根据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点,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地质灾害现状、诱发因素、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隐患等合理确定监控点,制定防御措施,细化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预防预警机制、地质灾害险情分级及应急响应、信息发布、部门职责、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责任与奖励等。

(三)加强宣传,群测群防。要针对防灾薄弱环节,结合已有成功实例,分季度、分区域、分情况、分层次、大范围普及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消除防灾避灾宣传死角。重点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防灾避灾知识宣讲,努力提高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要编制简单易懂、通俗适用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小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做到“进村组、入农户”。

各乡镇要以村、组为单元,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组织群众参与防灾。要努力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积极采用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测,并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要逐步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个人给予适当补助;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成功预警并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监测人员、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四)完善制度,及时处置。在汛期,各乡镇、相关部门、水电矿山企业要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并建立完善汛期值班记录。对重点防治区和防治重点、危险区段建立监测点,加强监管,明确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开展泥石流、滑坡等预报、预警工作。完善基层预警传导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建立起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灾队伍,落实监测措施,特殊天气要督促监测员对重点防御区域坚持24小时值守,制定必要的应急避灾防灾方案。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切实做好临灾预警和避险撤离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组织辖区内群众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务求演练有效、实用,提高防范能力和效果。一旦出现灾情,要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撤离,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预警发布,及时响应。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9号)和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函》(气减函〔2013〕39号)规定,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分为四个等级:一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二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三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四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低。

发布三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时,对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启动。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相应预警响应级别启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采取相应防灾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按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

1.III级响应:发布级风险预警时,监测人员应加强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采取措施限制游客等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对危险区域加强巡。                

2.II级响应:发布二级风险预警时,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按照防灾预案提前做好转移避让准备,并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实施转移。

3.I级响应:发布一级风险预警时,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负责督促灾害易发区停止所有户外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按照预案全部实施提前转移避让,各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随时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

(六)巡查排查,杜绝隐患。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要群专结合,多举措、分层次地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隐蔽性强、危害大、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勘查,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组织汛前检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向公众公布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纳入预案。特别是在汛期,要坚持高密度的动态排查,将隐患排查和防灾措施落实贯彻始终。

(七)加大治理,消除隐患。工程治理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治本之策。要按照分类治理的原则,对危害大、险情重的尽快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对灾害体规模小、治理难度小的,尽快采取专业单位指导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消除隐患;对灾害体规模大且治理难度高、威胁对象相对较少且分散的,要尽快采取避险搬迁措施,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确保安全。按照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继续加大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加快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以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重大基础设施等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地质灾害治理步伐,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配合,合力防灾。国土资源、民政、安监、气象、农水、防震减灾、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九寨沟县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2.九寨沟县地质灾害防范分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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