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县长陶钢在政府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成立,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永胜,副县长张威,副县长高恺衡,副县长龚学文,党组成员熊伟、尤志强、郭友林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义,县政协副主席左光远应邀出席会议。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九寨沟县人民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会议审议了博览事务局《关于报审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请示》,原则同意该协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审议了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变更。审议了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成立九寨沟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国资公司要对新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一)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二)坚决打赢“秋季会战”,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迎检工作。(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