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今朝,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永胜,副县长龚学文,副县长陈志敏,副县长王华春,党组成员尤志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德禄、县政协副主席坤芝陆应邀出席会议。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九寨沟县人民政府4月份重点工作计划》,原则同意该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后及时印发。今后,要实行每月重点工作清单制,各级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重点工作计划以清单形式报送至政府办汇总。
审议了县旅游执法局《关于报审〈九寨沟县“扩权强镇”实施方案〉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审议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关于审议印发〈九寨沟县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实施。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一.切实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四.不断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