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2017年9月21日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张 俊同志为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贺 捷同志为九寨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朱丽娜同志为九寨沟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邓 飞同志为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张小华同志为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挂职一年)。
特此通知。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