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就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业务指导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3.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民警的录用、培训和警衔、警籍的报批管理工作;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
4.依照法律规定,指导、检查、监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掌握全县盗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情况;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5.依照法律行使侦查权,直接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等重大案件;协调和处理林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被装、装备计划编报、管理、发放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协助查处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8.指导、检查全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全面开展灾重重建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职责,现将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设置森林公安局派出所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409.4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409.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40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4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1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森林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9万元,占11.79%;农林水支出311.65万元,占76.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8万元,占5.10%;住房保障支出28.61万元,占6.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 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执法与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310.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减少1.18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68.06%。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森林公安局下属4个机构等管理的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8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12万元,减少0.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森林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