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工作部署,确保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继续走在全州前列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依法治县督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5日。
二、督查方式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党政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制度。一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调整充实依法治理和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二是明确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健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制度,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高效人力保障。三是结合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其他各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二)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条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学法普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相关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村(社区)依法治理。各乡(镇)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推进,进一步健全村(社区)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一定两议三监督”“村财民理乡监督”和党务村务公开等基层治理制度建设。
(四)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创建对象情况。
(五)法治氛围。加强依法治县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先进经验、好的做法的提炼宣传,更新法治宣传内容,营造声势浩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督查结果运用
本次督查结果将占依法治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一定比例分值。
九寨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