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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下半年法律知识考试的通 知

【编辑日期:2016-11-17】 【来源:九寨沟县司法局】 【关闭】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以考促学,根据阿坝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阿坝州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州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阿州司发〔201682号)文件精神,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度下半年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今年下半年法律知识考试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考试和阅卷 

  二、考试对象 

  全县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5岁以上(含45岁)开卷,45岁以下闭卷。 

  、考试内容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党章》等常用法律知识。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161115日至17日。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考试纪律,要求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尤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考试。各单位组织考试情况已纳入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 

  (二)各单位请务必于11月14日前将应考人员花名册以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见附件)报县司法局。 

  (三)各单位在考试时间内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之前将法律知识考试试卷报县司法局进行统一阅卷。 

  (四)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出差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单位出据书面证明报县司法局。各单位要确保考试率达98%以上。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7725121;电子邮箱:jzgfjb@163.com。 

    

       九寨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寨沟县司法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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