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今朝、副县长张威、副县长杨健、副县长黄晋、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龚学文、副县长陈志敏、副县长肖卫波、副县长刘鹏、副县长周江蓉、党组成员向泉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尤志强应邀出席会议。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金融办《关于审议〈九寨沟县与省农担公司合作方案〉的请示》,原则同意该合作方案,县金融办要对方案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做好签约准备工作。会议审议了县金融办《关于报审〈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试行)〉的请示》,原则同意该工作方案,县金融办要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奔康,进一步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
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二)抓好目标考核对接争取工作。(三)加快民生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四)集中力量抓好年终各项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