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寨沟“8.8”地震灾后重建相关要求,现将九寨沟县漳扎镇牙屯水厂等7个(打捆)市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有关费用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合同内容 | 支付次数 | 金额(元) |
1 | 九寨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重建项目 | 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 第四次支付 | 1980.00 |
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城市配套费 | 3960.00 | |||
2 | 九寨沟县安乐水厂重建项目 | 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 第四次支付 | 1200.00 |
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城市配套费 | 2400.00 |
公示期限为7天(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方式:九寨沟县城市管理局,电话:0837-7733700,电子邮箱:jiuchengguanju@163.com。
九寨沟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