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面向企业 > 劳动保障

申请工伤鉴定指南

【编辑日期:2017-06-15】 【来源:】 【关闭】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管辖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职工因工负伤的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县以上医院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的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历诊断、检验等材料;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按规定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九寨沟县委宣传部 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备案案号:蜀ICP备11026293号
网站维护:九寨沟县新闻中心 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