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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认定办事指南

【编辑日期:2014-06-24】 【来源: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关闭】

  一、服务对象:

  有意愿申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3、具有较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4、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提供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简介;

  5、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

  2、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就业服务管理局与见习基地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五、政策依据:

  阿州人社办〔2011〕109号。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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