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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办事指南

【编辑日期:2014-06-24】 【来源: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关闭】

  一、服务对象: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9+3“毕业生、牧区无业青年就业的单位。

  二、补贴标准:

  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提供资料:

  1、填报《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安置的就业人员名单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所安置的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5、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

  2、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公示7天;

  5、财政局划拨补贴;

  6、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加盖专用章。

  五、政策依据:

  阿州财社〔2011〕269号、阿州人社〔2012〕95号、《阿坝州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阿州人社〔2013〕238号)。

  六、办结时限:

  按季申报,2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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