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
个人和企业 | ||||||||||||
办理条件 | ||||||||||||
1、机动车的来源合法; 2、机动车检验合格; 3、非法定不予登记的情况 | ||||||||||||
所需材料 |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8.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
| ||||||||||||
1、到查验中心验车(7座以下免检车辆不上检测线) 2.拿相关资料到车管所7.8号窗口审核受理 4. 选号后到车管所5号窗口缴费 6.拿缴费凭证到车管所9号窗口领取车辆号牌 6.在车管所停车区域固定号牌并照相 7.照相后拿凭证到车管所9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 ||||||||||||
| ||||||||||||
1、登陆互联网http://www.scjj.g0v.cn 4、按照"自主编号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录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签注的姓名/名称、编号(单位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上签注的车辆识别代码(VIN),《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等信息。如登录的信息与资料信息不符,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机动车无法注册登记的,自主编号无效。 5、在"自主编号系统"中完成号牌自主编号后,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到车管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领取受理凭证,逾期3个工作日未申请的,该牌号视为自动放弃;因车辆及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车管所予以退办的,自主编号无效;车辆注册登记后未满三年需办理转移登记的,将收回自编的号牌,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通过车管所计算机随机选号。 6、在"自主编号系统"中自编号牌,不能再通过车管所计算机编号系统再次选号。 7、未在"自主编号系统"中自主编号的,直接到车管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只能通过车管所的计算机编号系统随机选择号牌。 | ||||||||||||
办理时限 | ||||||||||||
| ||||||||||||
办事窗口 | ||||||||||||
| ||||||||||||
收费标准: | ||||||||||||
汽车号牌:125元/副、摩托车号牌:70元/副、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行驶证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 | ||||||||||||
办理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5月1日实施)第8条、第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