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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指南

【编辑日期:2014-06-27】 【来源:九寨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关闭】

办理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机动车的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使用性质、转出或车主等登记内容发生改变 

所需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和非法人机构需提供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单位业务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备注:1、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1、在车管所导办台领取变更申请表。

2、拿申请表到车管所7.8号窗口盖条章。

3、拿盖好条章的申请表到车管所外检中心进行车辆外检或者是上车辆检测线。

4、拿相应的资料到车管所7.8号窗口受理变更业务。

5、受理业务后到车管所5号窗口缴费。

6、缴费后拿凭证到车管所9号窗口领取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特别地,属于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或申请机动车转入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办事窗口

车管所业务办证大厅7、8窗口

收费标准:

行驶证:15元/证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2013]1039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4年5月1日实施)第12条;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08年10月1日实施)第二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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