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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瓦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编辑日期:2018-02-02】 【来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关闭】

九寨沟县玉瓦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厅职能简介

  1.乡党委主要职责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护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贯彻实施,切实保证各项计划、目标的完成;负责乡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对干部进行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严肃党纪,端正党风,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对村支部、乡企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本地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负责对乡共青团、妇联和民兵工作的领导;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干部;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乡遵守、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健全和完善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大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充分行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社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乡政府的评议,检查监督本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个别职务、人民代表的辞职和任免;主持选举人民代表,决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完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它工作。 
  3.乡政府主要职责 
  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及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乡村规划建设的社会管理;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种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乡纪委主要职责 
  协助党委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党风和清正廉洁教育,负责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制定措施、监督执行;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组织实施全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5.乡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规定;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征兵工作;组织带领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以及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群众思想教育引导力度、为县摘帽持续发力。除借助传统的座谈走访、宣讲等方式外,利用新媒体微信在群众中的广泛使用、传播作用,强化对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践行一线工作法、千名党员进农家活动,坚持重点突出、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逐步平衡贫困村、非贫困村之建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支持等力度,均衡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关系,确保全乡经济社会文化均衡发展。三是加紧项目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质量,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与四好村创建统筹推进,全面完成我乡各项工程建设。四是抓好安全生产、防汛等日常工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交通食品安全、做好地质灾害防汛防治监测,抓好寺庙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全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五是全面抓好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方案要求,全面抓好灾害恢复重建和生态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单位机构数为6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3个;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28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7名;2018年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4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89.5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2.74万元,增长4.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5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9.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54万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5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51万元,占73.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9万元,占12.95%;行政单位医疗13.12万元,占4.53%;公务员医疗补助3.29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22.13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2.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89.54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玉瓦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6万元,增加16.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玉瓦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玉瓦乡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玉瓦乡部门未实行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机关(款)行政运行(项):指乡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死亡抚恤(项):指部门对本单位退休已去世职工家属的问问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乡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玉瓦乡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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